您好,欢迎访问资质助手!
贵州

贵州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

时间:2024-01-17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内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为全面掌握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情况,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11号),现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贵州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

      一、统计调查范围

统计调查范围为省内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企业)。

      二、报送流程及要求 

      (一)年报 

      1.各有关企业应于2024年2月28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统称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各项统计调查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

      2.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于2024年3月15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报送至我厅。 

      3.我厅将对全省统计调查数据进行复核和汇总,并于2024年3月31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4.年度工程勘察设计收入(不含子公司)8亿元人民币以上(含)的企业,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将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指标申报表,以及反映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收入的合法财务报表扫描件上传。 

      (二)月报1.各有关企业应于每月7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上月底企业人员就业情况表。2.我厅负责全省数据的复核和汇总,于每月10日前通过统计调查系统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督促有关企业及时填报,并做好数据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统计调查数据上报及时、完整、准确。

      (二)各有关企业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准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按时、准确填报统计调查数据,坚决杜绝数据造假。

      (三)参与统计调查是各企业应尽义务,统计调查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配合参加全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重点监管,纳入2024年资质动态核查范围。

      请于2024年1月17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厅(通过省电子政务系统报送,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联系人报送厅勘察设计管理处尹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联系人报送厅建筑业管理处田旭颖)。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4〕11号)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1 月 12 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姜翮 0851-85360423
尹燕 0851-85360885
建设工程监理统计:田旭颖 0851-85360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