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住建厅印发2023年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要点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
现将《贵州省2023年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个季度工作推进情况通过电子政务系统报我厅勘察设计处(联系人:尹燕;联系电话:0851-85360885)。
附件:贵州省2023年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要点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9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两会”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4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统揽,以行业发展进步为主线,以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继续实施好《贵州省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扎实做好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助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贵州省2023年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要点。一、持续推进勘察设计行业发展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规范资质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企业申报勘察设计资质的,受理后2个月内要公示结果。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要率先做到,其他专业领域也要提出明确要求。力争2023年新增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企业4家,工程勘察甲级资质企业3家,工程设计乙级资质企业50家,工程勘察乙级资质企业40家。二是进一步深化勘察设计行业“放管服”改革,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为推动行业加快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资质标准出台后,组织专家通过培训会、专题报告会等方式做好新资质标准宣贯实施工作。
(二)加强行业市场监管。一是开展资质动态核查。组织做好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每年核查不少于2次,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勘察设计企业库,及时清理不符合资质管理规定的企业,严肃查处企业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行业市场监管。通过动态核实、数字化手段和信用手段,推动行业市场监管从“严进、松管、轻罚”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对下放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批工作开展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行为。三是开展挂证清理。通过随机抽查、反映问题线索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挂证清理工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加强信用管理。规范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公开和应用工作,及时公开企业及人员违规行为和行政处罚情况。五是规范招标投标。组织修订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勘察、设计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强化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监管,严肃查处和打击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行业运行分析调度。一是加强经济运行分析。每季度对勘察设计行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及时掌握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勘察、设计重点企业扶持力度,对其在资质升级、科技创新等方面实行“一对一”服务,帮助重点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加强年度统计调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组织各地继续做好工程勘察设计年度统计调查,对不按时上报统计数据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强化行业人才建设管理。一是开展行业培训。组织开展勘察设计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及时印发供行业从业人员学习参考。举办1期勘察设计培训班,邀请省内外行业知名专家对勘察设计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我省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人才公益性培训,培养住宅设计优秀人才。二是加大人才评选评优支持力度。加强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力争我省在第十一批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中有所突破。组织设计人员参加住宅设计全国大赛,推选优秀户型住宅。三是发挥人才智力优势。进一步摸清勘察设计行业人才资源底数,加强重点人才甄别,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库,完善人才信息,建好人才档案。大力发挥行业专家在技术服务、评审论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双随机检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做好贵州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专家委员会、贵州省岩土工程勘察专家委员会等两个专家委员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同时,组建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专家委员会。四是做好专家人才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制度,各级住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分别联系至少2名专家人才,做好专家对接服务,定期不定期与人才进行面谈交流,及时帮助专家人才解决生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
(五)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强化建筑师主体责任和作用,督促落实设计单位三级校审制度;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推动建筑设计BIM技术应用。突出提升住宅设计水平,大力推广选用惠民适用技术,设计类各种奖项评选向住宅项目倾斜。
(六)落实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勘察设计重点项目日常监管;督促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成果的安全责任制,完善勘察成果返场确认、安全措施设计和现场技术交底。对项目执行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质量终身责任制、技术交底和(超限边坡、玻璃幕墙等)特殊工程设计专家论证制度的情况不定期开展巡查。
(七)开展勘察设计质量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数字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审图水平,力争建成“住建云”功能扩展(勘察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建立现场检查和线上检查相结合的勘察设计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加大对违反强条行为的处罚力度和曝光力度,落实对违规企业和执业人员的定期通报制度,规范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
(八)加强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巩固全省审图机构清理整顿成果,督促审查机构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施工图审查工作;督促审查机构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政策把关和技术性审查。积极稳妥推进施工图审查社会化,力争新增培育1家社会化审图机构。
三、加强绿色低碳设计管理
(九)大力提高绿色建筑设计水平。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中水利用、绿色建材推广、充电桩配建等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确保全省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100%,超高层建筑全部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坚持设计引领,支持和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开展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策划,督促设计单位提升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自评价水平。
(十)强化设计阶段磷石膏建材应用管理。规范磷石膏建材选用设计,督促设计单位在图纸中按照产品标准规定注明选用产品名称、规格和主要性能要求;加强设计阶段磷石膏建材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围绕施工图审查环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不出现磷石膏建材设计应用“漏审”情况;对发现的有令不行、放任不管等问题严格追责问责,严肃查处提供“阴阳图纸”规避磷石膏建材应用的设计单位。在巩固磷石膏抹灰材料全面应用基础上,重点加强国有资产投资项目设计阶段磷石膏建材应用监管,确保国有资产投资项目设计阶段“应用尽用”。四、加强建设工程抗震管理
(十一)积极推进城镇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作。做好28个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信息采集,摸清底数,统筹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作。对处于地震易发区的抗震设防不达标的的城市老旧住宅,进一步加大棚改力度,减少存量,消除安全隐患,为全面治理打好基础。
(十二) 有序推进我省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工作。对全省农村住房抗震排查情况分析汇总,结合国家和我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住房保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制定农村住房抗震改造分级分类补助标准和改造方案,确保2025年前完成7度地震易发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抗震改造工作。
(十三)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切实把抗震设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到项目建设全过程。进一步督促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执行抗震设防标准,严格界定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类别,准确把握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标准,严肃查处违反抗震设防标准行为。
(十四)加强超高层建筑管理。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科〔2021〕76号)规定,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确保全省无违规建设超高层建筑情况。严格执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制度,将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纳入“一网通”办理,进一步做好审批服务工作。
(十五)继续抓好行业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组织修订《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震应急预案》,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震后安全隐患排查和加固专家技术指导工作组;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年度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